当你在不动产公司提供的众多物件中,选中了一套比较适合你的理想住房。。决定了房子之后,如果是现金购入,应尽快与不动产公司联系签约,并准备手付金即定金,敲定签约日时。你认为好的房子,别人大多数也会认为好,如果你在犹豫中的时候,房子被别人买走了,也会很遗憾。其实买房子也是一种缘分,自己看好的东西,本来想买为己有,正在犹豫,就没了,心里多少会不舒服。不动产契约一天不签,即使是在相谈中,买主也有权随时放弃。所以作为卖主,谁先签合约,就会卖给谁,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
签合约之前,房地产公司会让填写「购买申请书」购买申请书上要写明购买价格,付款方式和签约希望日。 如果利用银行贷款,就要准备好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并填写金融机构的贷款事前审查申请书,通过房地产中介一并递交给金融机构。现金买房就没有这道程序了。

金融机构的贷款事前审查通过了,就可以签合约了。
签合约时,买方需要准备:
· 印章手付金和所需印纸费用
· 中介手续费
· 身份证明书
合约内容:
重要事项说明书
所谓重要事项说明书,是指在房地产买卖合约中为了保护买主的利益和权力,由卖主或者房地产中介公司出示的买卖合约上的重要事项的书面说明材料。必须由持有「宅地建物取引主任者」资格的人来讲解,买主要签字盖樱
内容如下大致分三部分
第一,关于房子的物业权的记载和说明,即契约房屋现在在房地局 登记的名义,物业权利以及关于房地产的建筑法上的限制规定等。还有道路情况,公道还是私道,是否有负担金。饮用水,电气,煤气,排水等情况。等等。
第二,房地产买卖合约里的契约金即买卖价格,定金即首付金等金钱关系。还有,万一解约时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的金额规定。等等。
第三,如果是银行贷款,一定要确认贷款的金额以及支付方法等等。
房子即不动产买卖合同书
所谓不动产买卖合约书,即在确认买卖双方的「买」和「卖」的意思后,作成的合同书。主要内容是,买卖双方要履行的的权利和义务。在双方签字盖芋,合约即成立,受法律保护。签约后,买卖双方要尽快履行合约里的义务,如违反合约,将会被执行合约里的违约金制度等等。
附带设备和补充材料的说明
卖主有义务对买主说明房子里的附带设备等情况。对于二手房,房子里的附带设备也许会自然变旧,或有使用上的小故障,即使不在卖主的保修范围,卖主也有义务告知买主。 如果有对重要事项和合约书的补充材料,中介房地产公司要进行说明。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精彩导读
热门资讯
关注我们